;
3.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4.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书。
四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1.协会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.有优先取得行业协会的资料、刊物、信息及其他服务的权利;
3.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4.有申请自身正当权益受保护和提出申诉的权利;
5.入会自愿、离会自由。
五、本会会员须履行如下义务:
1.遵守协会章程和行业规范,执行协会决议;
2.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;
3.支持和承担协会委托的工作;
4.向协会反映情况、提供信息和资料的义务;
5.及时缴纳会费。
六、会员退会,需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每年到时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七、会员如严重违反章程、不履行义务、损害行业协会的利益或有其他违法违纪的行为,经常务理事会批准,可予以警告、业内批评、通报批评等处分直至除名。
联系人:牟震 李亚琼
电话:63109133 6260015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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